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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委编办当好“四员”抓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
时间:2022-02-01 15:11:35  来源:湄潭县委编办供稿  作者:本站编辑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委编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全力当好“四员”,奋力抓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力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一是突出学习培训。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作为机构编制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县委编委会和镇党(工)委、县直工作部门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及党校培训课程,多渠道、多途径强化机构编制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有效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突出宣传报道。通过转发上级文件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编办工作精神,运用中央、省委、市委编办网站、政府网站等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突出业务公开。进一步简化优化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域名和信息服务等各项业务办事流程,逐一明确和公开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并下发到单位(部门)便于掌握,切实提高知晓率,实现服务一站式、材料一单清、办理一次性。

二、强化刚性约束,全力当好机构编制程序的“执行员”。一是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凡涉及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统一由县委编办按规定受理并按程序和权限办理,要求部门严格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四个关键环节”,从源头上严把“审查关”,拧紧“总量关”。二是坚持集体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原则。对涉及改革方案的制定、体制机制的理顺、职能职责的划定、机构编制的调整、领导职数的核定等机构编制重大事项,不折不扣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县委编办集体论证、县委编委会或县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对需要报上一级审批的,严格按程序报批。三是严格机构编事项程序办理。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坚持原则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湄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明确的程序办理。

三、强化体制机制,全力当好机构编制业务的“拓展员”。一是优化设置,健全体制。在完成县级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工作调整和机构运行实际,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催生“机改”持续发生化学反应,先后调整设置了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旅游局,重组设置了县乡村振兴局,全面优化设置了辖区街道党政事业机构,进一步实现精简效能、保障中心目标,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体制保障二是理顺机制,激发动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先后调整设置了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管理,将县工商联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调整为独立办公,并归口县委统战部领导,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三是配置资源,挖掘效益。在严控编制总量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重大改革、重点领域、政策性安置等情况,充分结合“人才编制池”编制、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等实际,补员计划重点向基层一线、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有限编制资源成为化解难题促发展、优化效益保民生的重要力量。同时,统筹调剂编制余量,充分结合改革后事业单位的保障和服务功能,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挖掘编制潜力,全力服务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学前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切实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用。

四、强化机构运行,全力当好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员”。一是抓好常规监管。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机构编制工作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指标和分值,重点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日常监管考核,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二是抓细“三定”评估。以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市级试点为契机,选择职能整合涉及面广、工作联动部门多的县直部门开展评估。通过对其实地评估发现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带动部门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抓实编制核查。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通过部门自查报告、部门联合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信息数据,全面查找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促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切实保障机构运行高效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