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和问责规则》)印发实施后,湄潭县委编办突出“三抓三重”切实做好《处理和问责规则》的学习宣传落实。
一是抓学习,重教育。把《处理和问责规则》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县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及党员干部学法内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处理和问责规则》的核心要义和纪律要求,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把《处理和问责规则》作为县委编办理论中心组、室务会、“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处理和问责的原则、范围、“红线”、程序和方式,全面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宣传,重引导。把《处理和问责规则》作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法人函告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处理和问责规则》,切实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充分利用机改后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运转情况调研、重大急需事项和中心工作调研、机构编制业务办理等契机,加大对《处理和问责规则》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是抓落实,重执行。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处理和问责规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处理和问责规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查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核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好《处理和问责规则》,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和落实,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工作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集聚推动《处理和问责规则》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让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