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湄潭县委编办“三强化”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内部学法,穿好“紧身衣”。湄潭县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规纳入室务会、干部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抓实抓好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通过“月初课堂人人讲”的方式,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规制度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水平。
二是强化宣传普法,做好“责任人”。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县委编办围绕中心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同步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编制就是法治的意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当好“执行者”。县委编办将各级各部门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执行“三定”规定的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巡视巡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查考核,并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予以激励,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成效。